在國內,兒童的器樂教育大多比較早,很多孩子4歲左右就開始學習鋼琴、小提琴或者其他樂器了。對于這個年齡開始學習樂器我并不反對,問題是在于采用什么樣的教學方法以及如何制定教學計劃。
除了少數(shù)很有經(jīng)驗的老師,大多數(shù)教師對幼兒采取的教學方法仍是高壓性的,似乎每個孩子學琴的唯一目的就是成為職業(yè)演奏家。而這種高壓性往往也僅體現(xiàn)在技術訓練上。
兒童心理學研究說明,幼兒的注意力最多只能集中20分鐘左右,超過這個時間,他們往往會對學習對象表現(xiàn)出倦怠與不耐煩的情緒。如果老師不充分考慮到兒童的這種心理特點,只是一味地追加壓力,那么,在這樣的教育壓力下,很少幼兒能發(fā)自內心地喜歡音樂,他們能堅持下去的原因大多是迫于家長的壓力。終有一天,家長也無法對孩子施加足夠的壓力的時候,這些孩子很自然地就放棄了器樂學習,而且放得非常徹底,徹底得讓家長們瞠目結舌,以前花了數(shù)千個小時學琴,等他們放棄之后不久卻連一首小品也彈不了,家里的樂器成了高級裝飾品。這說明,這些孩子在內心從來沒有喜歡過音樂。我想這種結果是家長們所不愿意看到的。
因此,我們可以讓孩子從4歲左右開始學琴,但是這個階段的教育一定是啟蒙性的,重點應該放在培養(yǎng)孩子對音樂的興趣上,每天讓他們在玩耍中聆聽音樂,給他們講音樂故事,看音樂卡通,讓孩子置身于音樂環(huán)境之中。至于每天的練習,可以根據(jù)每個孩子的配合情況加以調整,總體而言,以不讓孩子產(chǎn)生抵觸、反感情緒為準。我始終認為,讓幼兒每天花大量時間練習,是老師的教學不得其法的表現(xiàn)。
國外有很多關于兒童早期音樂教學的書籍都指出,比較適合兒童器樂學習的年齡為7歲左右。這個時候兒童無論從生理還是心理上都比較能夠接受相對比較正規(guī)的學習和訓練。這個歲數(shù)無疑比國內晚了許多,但是他們培養(yǎng)出來的人才不見得就比我們少。事實上恰恰相反,我們除了有少數(shù)在國際舞臺上大放異彩的天才音樂家之外,總體來說我們的音樂教育水平還是比較低下的。因此,我認為家長和老師都不必操之過急,不要盲目追求進度,而要把精力集中在孩子音樂素養(yǎng)以及學習習慣的培養(yǎng)上,這樣孩子長大之后才能保持學習的主動性,無論是否能夠成為職業(yè)音樂家,這對于他們自身的素質和人格塑造都大有裨益。后者,似乎更應該是我們培養(yǎng)孩子的主要目標。